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20—2022年)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20—2022年)的通知
豫政〔2020〕35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河南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1日
河南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
(2020—2022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我省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根据《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务院令第716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等政策精神,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重大意义。当前,企业和群众诉求日益多元化,对公共服务的形式、内容、质量提出更新更高要求。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推进政府职能重塑、流程再造、业务协同、效能提升,全面推行网上办公、网上审批、网上服务,已经成为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的重要方向和突破口,也是顺应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利用大数据倒逼政府职能转变、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必由之路。
世界各主要国家电子政务发展正从支撑部门依法履职向全面支撑行政管理与公共服务融合的方向转变,从资源分散向资源整合、业务分割向部门协同、线下办理向线上线下一体化融合服务转变,《2020联合国电子政务调查报告》显示,联合国65%的成员国电子政务环境与发展指数水平达到了高或非常高,建设数字政府已成为各国软实力竞争的关键领域。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坚定不移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加快数字化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首次将数据纳入生产要素范围,明确提出要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网络强国战略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内在要求,是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
全国各省(区、市)都高度重视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把加快数字政府建设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增创营商环境新优势、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强力推进。以更高标准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已经成为我省在日益激烈的区域竞争中全面提升竞争软实力、赢得发展优势的必然选择。
(二)发展现状。
——推进机制基本理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数字政府建设,成立省大数据管理局、省大数据中心、正数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省大数据研究院,“局+中心+平台+研究院”科学架构基本形成。市、县两级均成立了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机构,全面构建较为完备的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体系,积极承担数字政府建设职责,建立集中攻坚工作机制,强力推动数字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各级、各部门积极作为、协同配合,“全省一盘棋”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基础框架初步形成。近年来,我省强力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数字政府基础框架初步形成。建成贯通省、市、县、乡、村五级的政务服务网,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最多跑一次”。截至2020年11月底,政务服务移动端“豫事办”注册用户突破2900万。建成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归集省级政务数据12.7亿条。超过50%的省直部门政务服务平台、业务系统迁移上云。
——应用本土化特色鲜明。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积极推动数字政府建设,推出了一批独具特色的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和服务事项。我省运用大数据思维搭建全国首个省级金融服务共享平台,为纾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供了“河南方案”。开通企业开办、企业注销、不动产办理、“一件事一次办”、工程建设项目“豫快开工”等特色应用,形成以政务服务移动端“豫事办”为引领,涵盖“互联网+监管”、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移动端等多领域应用的“豫事网办”特色品牌。
——应急管理作用显现。近年来,我省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大力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管”系统作用。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省运用大数据手段,全面及时跟踪排查密切接触人群,提前着手“健康码”开发和异地疫情健康信息共享互认,畅通劳动力跨省流动,有效满足企业和群众网上办事需求,为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了强有力数据支撑,彰显了大数据在提升应急能力和社会治理水平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
——顶层设计有待完善。我省数字政府建设在总体架构、建设内容等方面顶层设计不够完善,安全防护、数据归集、应用开发适配、支撑能力建设等方面标准规范不够健全,与数字政府建设相适应的制度体系不够完备,数字政府规划、投资、建设、运营等领域改革统筹力度较弱。各级、各部门在数字政府建设过程中系统思维、整体思维和创新思维不够强,统筹协调不够有力,数字政府建设合力有待加强。
——系统建设缺乏统筹。各级、各部门系统建设分散、数据资源分散,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化程度较低。据统计,省直47个部门共建有127个机房、2521条专线、787个系统,涉及开发厂商449家、运维厂商206家,标准规范不统一,机房与专线分散,设备与业务系统无法进行统一、集约化的管理和运维。一些部门内部有几十个系统,最多的达129个,部门之间、部门内部“信息烟囱”林立,“信息孤岛”问题突出,数据归集难、数据共享难、系统整合难、项目统筹难等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
——基础支撑能力薄弱。现有省政务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和系统架构支撑能力弱,平台技术落后,标准化程度低,业务支撑能力和服务水平不高。一些系统产权不清,政府对数据资源的使用管理权限有待明晰和加强。网络安全、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面临挑战,尚未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系统运维难度大、成本高,财政投入总量不足与“撒胡椒面”现象并存,资金保障难等关键性难题没有得到有效破解。
——群众获得感不强。网上政务服务体系不完善,按照群众眼里“一件事”理念系统集成不够,全程网办事项少,电子证照数量少,应用场景和网上服务创新能力弱,事项精细化程度不够,办事“满屏找”等问题依然存在,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效果不理想。线上线下融合不够,省直部门办公系统尚未进行整合,业务流程还存在“胡同”“梗阻”现象,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有待提升。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战略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着力“定标准、聚数据、建平台、拓应用、抓提升、促发展”,充分挖掘应用场景,打造“豫事网办”特色品牌,提升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行政管理协同化水平,着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一规划、集约建设。牢固树立“全省一盘棋”理念,运用系统性、整体性思维建立健全数字政府建、管、用机制,形成各参与主体高效协作的强大工作合力。按照统筹规划、统分结合的原则,强化信息资源深度整合,着力提升数字政府集约化建设水平。
2.坚持为民服务、需求导向。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加快解决制约数字政府建设的管理、业务、技术等方面的难题,着力破解企业和群众遇到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探索形成具有鲜明河南特色的服务型数字政府新模式。
3.坚持标准引领、改革带动。始终将企业和群众“好不好用、爱不爱用”作为检验数字政府建设成效的衡量标准,运用“放管服”改革思维,从整体政府和群众眼里“一件事”理念出发,以“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主线,从技术革新到业务创新、从前台服务到后台支撑、从管理创新到体制机制改革,系统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4.坚持开放创新、社会协同。充分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AI(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以技术创新促进业务创新,打造政务服务新模式,着力提高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创新数字政府建设模式,构建高效、有序、开放、多元的发展新机制。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提升数据资源社会价值,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完善社会协同、共享共治的治理体系,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满足企业和群众对政府完善公共服务和提升治理能力的新要求、新期盼。
5.坚持安全为上、自主可控。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的思想,建立健全技术与管理融合的数字政府安全保障体系。坚持“制防、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形成实战化、常态化、体系化、生态化、自适应、可扩展的一体化防御能力,确保系统和数据安全。
(三)建设目标。完善“全省一盘棋”工作机制,以公共服务大数据化为引领,强化需求驱动、业务驱动和数据驱动,加快应用建设和数据共享,推动云网融合,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进全省数字政府建设。到2020年年底,顶层设计基本完成,政策法规等制度体系建设全面启动,科学管理架构基本形成;到2021年年底,省大数据中心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突破,“豫系列”政务服务品牌体系基本形成,网上政务服务支撑能力大幅提升;到2022年年底,完备的制度标准规范体系成熟定型,以“一网通办”“一网通管”“一网通享”“一网通贷”为核心的“豫事网办”河南模式在全国获得广泛认可,我省数字政府建设整体水平迈入全国先进行列,建成数字政府建设国家标杆省。
——构建以政策法规与标准规范为核心的完备制度体系。围绕我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和顶层设计,加快制定平台建设、安全防控、数据管理、网络管理等各领域制度标准规范,为我省数字政府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构建以省大数据中心为基座的高效政务应用支撑体系。推进省、市、县级一体化的省大数据中心建设,完善政务云和电子政务外网保障体系,集约化开发通用基础支撑工具,提升大数据支撑共性服务能力。按照“湖仓一体”理念,同步开展数据仓、数据湖建设,充分发挥数据湖的灵活性和数据仓的高效性。构建跨层级、跨地区、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大数据应用支撑体系,实现对全省政务数据的“聚、存、通、管、用”,真正把数据统起来、管起来、用起来。
——构建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支撑的“一网通办”体系。加快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迭代升级,完善省政务服务网总门户功能,优化升级统一受理、电子监察、好差评、统一用户中心、数据共享交换、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等系统,促进线上线下服务深度融合,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体验和获得感,让“遇事网办”成为习惯、“豫事网办”变为现实。
——构建以“互联网+监管”系统为牵引的社会治理“一网通管”体系。全力推进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建设,统一工作门户,完善“领导驾驶舱”,深化监管事项清单管理,探索实行重点监管制度,加强非现场监管应用,完善联合监管系统,开展风险监测预警应用,将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成为全省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的总门户、总核心、总枢纽。加快构建集全面感知、深度分析、统一指挥、主动服务、智能运行、科学决策、联合监督、可信监管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网通管”体系。
——构建以互通共享为特征的政务数据“一网通享”体系。建立全省统一的数据资源目录,强化数据资源目录动态管理,确保数据准确、鲜活、权威。依托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按照统一的数据采集与交换标准,实现与国家数据、各地数据、各部门数据共享交换,加速数据流动,激活数据资产,建立纵横贯通的数据归集、数据治理和数据服务体系。
——构建以省金融服务共享平台为载体的融资服务“一网通贷”体系。坚持“政府搭台、银行唱戏、企业受益”的原则,按照“中小微、线上、信用、实时、可比”和“紧扣问题、逐步完善”的框架和路径,加快建成平台金融数据资源中心和业务服务中心,构建政银企融资服务总枢纽,打造“豫正贷”品牌,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一网通贷”能力。
——构建以“豫事办”为引领的“豫系列”政务品牌体系。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移动端“豫事办”、“互联网+监管”移动端“豫正管”、省金融服务共享平台移动端“豫正贷”、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移动端“豫正通”等特色政务品牌体系建设与应用,使“掌上办”“指尖办”成为常态。
——构建以黄河政务云为代表的数字政府发展支撑体系。坚定走自主创新安全可控道路,提升云平台技术支撑能力,统筹推进黄河政务云建设,推动更多的政务信息系统适配、迁移、部署,在全国范围内积极拓展政务云支撑业务,力争进入全国数字政府云计算平台第一方阵,助力我省数字政府、数字经济一体融合发展。
三、总体架构
紧紧围绕数字政府建设目标和愿景,以利企便民为导向,以业务协同为主线,以数据治理为驱动,以增强基础设施能力为支撑,打造管理、业务、数据、技术“四位一体”的数字政府总体架构。实现全省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公共支撑、数据服务、应用系统等集约化、一体化建设和运行,创新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模式,推动政府运行效能显著提升,为企业和群众营造良好办事创业环境。
(一)管理架构:机制保障成效。建立省级统筹建设管理体制和各级、各部门整体协同联动工作模式,健全监管评估机制,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业务创新、资源规划等各项工作,将工作重心向强化业务协同和创新转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整体服务水平。按照“统一管理、联动协同、高效服务、持续发展”的原则,构建“一体统筹、二级服务、三级管理”的全省数字政府建设组织管理体系,即省级一体化统筹,省、市两级提供平台服务,省、市、县三级管理。
成立省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大数据管理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担数字政府建设的统筹规划、组织推进、建设管理、标准规范制定等职责。成立省数字政府建设专家委员会,针对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重大决策、技术指导等提出意见建议,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咨询和参考。省大数据中心承担省级电子政务外网、省级政务云平台等重要基础设施的资源管理和安全保障,以及数据归集、分析、应用开发、应急保障等相关工作,对各地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进行技术指导。省大数据研究院作为“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新型研发机构,充分发挥大数据科学研究、技术攻关、人才培养等作用,为我省大数据发展提供基础动力。按照“全省一盘棋”工作要求,各方协同联动,共同构建数字政府管理、建设、运维、发展新格局。
(二)业务架构:数据驱动协同。围绕政府职能定位,突破传统业务条线垂直运作、单部门内循环模式,通过业务整合、系统整合、数据整合,打造数据驱动业务协同的“闭环管理”政务服务新模式,构建我省多渠道、全方位、宽领域、有特色、可持续的服务型数字政府业务体系。
1.政务服务。以企业和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以深入推进“一网通办”改革为抓手,进一步整合优化办事流程,提升协同服务能力,加快推进“一网办、一窗办、一次办”,推动政务服务更加便利高效,打造更加优质的营商环境,全面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便捷度、满意度。
2.社会治理。强化大数据在社会治理方面的应用,全面深化“互联网+监管”改革,提升在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应用水平。运用新技术建立应用模型,加强各领域政务数据的整合共享,为各级、各部门有效开展社会治理工作提供数据支撑,提高治理预见性、精准性,实现“一网通管”。
3.科学决策。运用数据关联分析、AI等技术,建设“领导驾驶舱”,充分发挥大数据在辅助决策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数据归集、融合、分析、应用,开展交叉比对、趋势预判,为持续改进政策制定、经济运行、疫情防控、公共安全等工作提供数据支持及科学依据,实现决策分析“一屏统览”,全面提升政府科学决策水平。
4.行政管理。以智慧型、整体型、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共享协同为核心,以组件定制为特色,以业务安全为保障,建成一体化协同办公中台和枢纽,实现全省政务领域横向联通和全域覆盖,打造全省协同办公“一张网”,全面实现网上办公、掌上办公、协同办公、智慧办公。
(三)技术架构:平台提升能力。采用分层设计思路,包括基础设施层、数据资源层、公共支撑层,以安全保障、标准规范和运营维护为支撑,通过“大数据、大平台、大系统”集约化建设,实现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形成应用新生态。
1.基础设施体系。按照“集约建设、共建共享”的原则,推进省大数据中心、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云、灾备中心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为各级、各部门提供强大、高效、安全、按需使用的基础设施资源,改变以往系统孤立、业务隔离、资源分散的局面。
2.数据资源体系。通过省大数据中心对各部门数据进行归集、治理、交换,推动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和应用,完善基础数据库、主题数据库、专题数据库,充分运用数据分析、数据挖掘、数据可视化等各类工具手段,构建共享、开放、融合、创新的大数据资源体系。
3.支撑平台体系。按照全省数字政府统一技术架构体系,建设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证照、统一电子印章、电子档案管理、非税支付、智能客服等系统,为各级、各部门和各类应用系统提供公共应用支撑,逐步形成数据中枢、协作中枢、连接中枢、AI中枢、计算中枢五大能力中枢,为上层应用提供支撑能力保障。
4.安全、标准、运维体系。构建“大数据、大平台、大系统”安全综合防御体系,强化安全监测、预警、控制和应急处置能力,增强风险感知和自主可控能力,形成数字政府安全体系。按照“需求引领、急用先行”的原则,制定修订一批急需、管用、实用的标准规范,全面推进各领域数字政府标准规范建设。创新“管、运、建、研”分离的运营模式,科学系统规划建设运维体系,形成分级管理、责任明确、保障有力的运行维护体系。
(四)数据架构:数据赋能创新。建设由数据归集、数据治理、数据资源库和数据服务等内容组成的数据架构,以数据驱动为导向,实现数据全周期管理,为数字政府建设进行数据赋能。
1.数据归集。依托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大对国家部委和省、市、县级以及第三方数据归集汇聚。整合我省相关部门现有业务系统及相关数据资源,构建省级基础数据库、主题数据库和专题数据库。
2.数据治理。落实“一数一源”要求,建立数据治理机制。通过数据加载、数据清洗、数据转换、数据抽取、数据标签化等技术,实现“资源清晰、质量可控、共享规范”的数据治理目标。
3.数据服务。整合跨层级、跨地区、跨部门的数据服务和数据应用,统一管理和对外提供基础信息资源、主题信息资源、专题信息资源,实现数据分析、共享交换、智能检索、风险防控预警等功能,为各级、各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提供数据服务。
4.管理与监控。通过构建以数据标准管理、数据质量管理、AI模型管理、安全保密管理、接口管理等为主体的数据管理体系,强化任务监控、异常报警、日志管理等监控措施,实现对数据归集、数据治理、数据资源库、数据服务平台等数据处理功能的统一管理和监控。
四、建设内容
(一)集约强大的基础设施体系。
1.建设省、市、县三级一体化的省大数据中心。建设“三横两纵”(“三横”即建库、聚数、赋能三大数据功能体系,“两纵”即标准规范、安全运维两大数据保障体系)体系的省大数据中心,加速数据要素流动,促进业务高效协同。
省大数据中心上联国家一体化大数据中心,横向对接省直各部门业务系统,下联各市、县级大数据中心、政务平台。主要包括大数据基础设施、数据平台、四大基础库、赋能体系等,支撑服务、治理、决策、民生、“领导驾驶舱”等各类政务应用。
建成“一库聚数、一站赋能、一体共用”的省大数据中心,实现公共数据统筹存储、统筹治理、统筹共享、统筹安全,为网上办公、网上审批、网上服务、网上监管提供基础数据和通用能力支撑,构建面向全省各单位、统一通用的公共支撑能力基座。建设基于流程引擎、规则引擎和数据仓库,连接顶层应用和底层数据,贯穿数据全生命周期的能力支撑平台。
建设数据功能体系,主要任务为“建库、聚数、赋能”。建库,即依托相关职能部门现有业务系统及相关数据库,进一步完善基础数据库、主题数据库、专题数据库。基础数据库用于支撑上层业务模型和业务应用。主题数据库挖掘适用于业务场景的相关数据,支撑特定主题需求。聚数,即构建全面的数据采集、治理、分析、开放应用等能力。通过建设数据归集、数据治理、数据挖掘等系统,利用大数据分析、AI等技术,实现政务数据高效安全集中存储、内容规范和实时共享,充分挖掘数据价值,实现跨部门数据的多维度关联分析、多场景深化应用。赋能,即建设大数据赋能平台,提供基础数据分析、弹性任务服务、通用技术服务、统一用户管理、统一安全管控、统一运维管控等通用服务功能。通过大数据能力的集约化设计、集中化建设,提供大数据通用功能模块,快速构建跨层级、跨地区、跨部门大数据应用体系,促进各部门把注意力集中于自身业务系统建设,实现业务系统从“大而全”到“专而精”转变。
建设数据保障体系。围绕数据内容、数据采集、数据组织、共享交换、数据管理、业务应用等多个维度,推进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建立覆盖数据全生命周期的统一规范管理系统,形成全省统一的大数据治理体系。推进安全运维体系建设,构建完善的鉴权体系和数据授权体系,实现全程留痕和可追溯,让数据在“安全可控、可信认证”体系下高速流转,建设平台自动化运维体系,保障政务服务应用持续高效运行。
2.完善电子政务外网“一张网”。
(1)提高电子政务外网支撑能力。加强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监管,为各部门提供统一、安全的互联网出口服务。增强电子政务外网带宽资源,纵向实现万兆骨干、千兆到县、百兆到乡镇,横向实现市、县、乡各级部门政务网络带宽拓展到千兆。优化电子政务网络组网架构和覆盖面,推进省、市、县、乡四级双主干、主备双链路的网络架构建设,建成四级全覆盖并向村(社区)延伸的高可靠、高性能“一张网”。
(2)整合各部门业务专用网。按照省非涉密业务专网与电子政务外网整合要求,将各部门分散部署的非涉密业务专网整合到电子政务外网。
3.建成全省“1+18”数字政府云。加强政务云顶层设计,加快推进政务云建设。建设1个省级政务云平台和18个市级政务云平台,逻辑上构建全省“1+18”的云平台架构,实现全省政务云资源的集中调度和综合服务,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集约化基础支撑。通过省政务“一朵云”聚合全省各级各类政务数据和应用,面向全省提供统一的云计算、云存储、云管控、云安全等云服务。已建政务云平台和数据中心要整合接入“一朵云”。加快推进各级、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向政务云平台迁移和应用接入。不断升级数字政府云,坚定走自主创新安全可控道路,建设推广黄河政务云,持续提升云平台支撑能力、安全水平,满足不同系统多元化需求。
4.建设容灾备份设施。建立省级实体数据容灾集中备份中心,为省大数据中心和省级政府部门的非涉密信息系统数据提供统一的数据备份。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基础上,满足相关单位应用级、数据级的容灾备份需求。建立规范可靠的容灾备份体系和容灾管理应急保障机制,为数字政府建设保驾护航。
5.强化新基础设施建设。推动5G商用部署和网络、基站升级改造,创新政务服务、移动办事、市场监管、民生改善和移动办公等场景应用。加快网络基础设施以及电子政务外网等IPv6升级改造,建成与支撑数字政府发展相适应的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AI、高性能计算服务、虚拟现实技术(VR)、增强现实技术(AR)等各类先进新型基础设施。
(二)有序配置的数据资源体系。充分发挥省大数据中心的枢纽作用,推动全省政务数据资源汇聚、交换、共享和开放,全面强化数据采集、治理、传输、利用和安全能力,提升我省数字政府建设的数据保障水平。
1.汇聚丰富多元的数据资源。
(1)加强基础数据库建设。依托我省政务云平台,整合现有相关数据资源,在推动数据互通共享的基础上,完善自然人、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信息、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库,满足各部门履职需要。
(2)拓展主题数据库资源。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同一主题领域,汇聚、整合、关联相关数据,构建完善法律法规、社会信用、生态环保、经济运行、疫情防控、应急指挥、社会保障、综合城市管理等领域主题数据库,为相关特色主题业务开展提供数据支撑。
(3)完善专题数据库资源。依托相关职能部门现有业务系统及相关数据库,进一步完善各专题数据资源库,逐步解决部门内部数据资源碎片化问题,为相关部门业务开展提供数据支撑。
2.开展规范可控的数据治理。
(1)完善数据权责管理。按照各业务部门履职需要,确立权责事项与数据资源的关系,界定各级、各部门采集、治理、共享数据资源的责任。建立长效、持续的数据更新机制,落实“一数一源”工作要求,形成由各个数据提供部门负责的数据治理良好格局。
(2)强化数据质量管理。从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可用性等维度制定数据质量标准和数据质量检核规则,开展数据质量评估、检查、监测、分析等工作,强化数据使用全过程管理。
3.建设融合开放的数据服务平台。
(1)深化数据共享服务。根据业务需求,梳理数据资源目录清单,建立全省统一的数据资源目录和管理制度,实现数据资源目录动态管理,确保数据准确、鲜活、权威。与国家及各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提升平台数据共享交换支撑能力,实现交换流程、节点、数量等统一管理、调度和监控,形成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数据共享交换体系,满足跨层级、跨地区、跨部门的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需求。
(2)加强数据开放服务。打造一体化数据开放体系,完善数据开放机制、模式和渠道,依托公共数据开放平台,根据统一的数据采集与交换标准,促进各类数据资源开放利用,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开放的数据外,均应分类分级合理向社会开放,持续完善政府数据开放服务,激活政府数据资产。
(三)统一共享的公共支撑体系。
1.完善应用系统基础支撑体系。建设完善全省统一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证照、统一电子印章、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电子档案管理、非税支付、智能客服等系统,为各级、各部门、各类应用系统提供数据、技术等基础支撑。
(1)统一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按照国家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规范,升级省统一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政务服务事项管理体系,实现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管理。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事项动态更新管理功能,建设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结果库、申请材料库、要素模板库。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与业务审批系统、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监察系统等跨部门政务服务业务系统深度对接,为政务服务运行管理、统一办理、电子监察等提供基础服务支撑。建设事项配置中心,强化政务服务事项输出能力,提供事项目录、办事指南、事项配置等信息统一接口发布服务。依托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成果,构建政务关系图谱,为流程再造提供支撑。
(2)统一身份认证系统。按照国家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标准规范,融合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部门身份核验能力,建设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完成与国家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的对接,以满足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实名认证需求,为全省政务服务提供统一的实名身份认证服务。推动全省各级各类政务信息系统接入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实现统一受理平台、审批系统及其他政务信息系统与全省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的有效对接,实现省内社会服务政务应用系统“一次认证、全省通行”。
(3)统一电子证照系统。按照国家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工程标准,升级省电子证照服务,对接各地、各有关部门电子证照系统,为全省电子证照目录统一管理、数据集中汇聚、服务接口一致提供支撑。对接国家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提升电子证照全国互认互通能力。推进全省电子证照标准化制作、增量证照实时入库、存量证照分批入库,提高证照数据质量和服务能力。支撑电子证照线上线下应用,保障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等创新工作,通过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减跑动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4)统一电子印章系统。按照国家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印章标准规范,建立我省权威、规范、可信的统一电子印章系统,为政务事项的审批、办结、证照生成等环节提供电子印章服务。加强电子印章一体化应用,各级、各部门已建电子印章系统的,按统一标准规范对接省电子印章系统;未建电子印章系统的,统一使用省电子印章系统。对接国家统一电子印章系统,依托国家和省电子印章验证服务,为实现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互信互认提供保障。
(5)建立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通过建设适合电子政务外网运行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统筹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基础地理信息和水利、交通等各类空间数据,实现空间基础数据的归集与共享,充分发挥国土空间数据的“底图”和“底线”作用,有力支撑国土空间科学规划、开发、利用、治理等活动。
(6)建立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完善电子档案一体化管理流程,制定电子档案管理配套制度,强化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等技术应用。将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与省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对接,实现电子文件从形成到归档全周期、全流程管理,确保电子档案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推动跨层级、跨地区、跨部门电子档案共享利用,提升政府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能力。
(7)整合非税支付系统。完善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平台。以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平台为基础,整合拓展线上线下缴款渠道,建设全省统一、安全、高效的非税收入收缴平台,为各级、各部门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保障,满足广大群众便捷办理政务服务缴费和非税收入缴款的需求。采取“全省统建统管”模式,提供网上缴费、缴费查询、查验下载各部门开具的财政电子票据等公共服务。
(8)建立智能客服系统。推进全省政务热线资源整合,加强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打造全方位整合、全渠道汇聚、全天候在线的全省政务服务“总客服”。以各级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为基础,加强部门热线整合。因专业性强、集成度高、咨询服务量大确需保留的热线,要通过呼叫转移或并行接听方式与12345平台对接。建立面向企业和群众统一的政务咨询、投诉、建议智能客服系统,健全统一接收、按责转办、统一督办、评价反馈工作机制。加强大数据技术运用,利用数据挖掘和AI技术对政务热线信息内容进行分析挖掘,为政府决策提供服务。
2.完善安全保障体系。遵循“同步建设、同步运行”的原则,建立网络安全联动管理体系,以及与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联动机制。提升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护水平,建设完善信息安全监测预警平台,实现安全要求全面覆盖,提升数据防护、业务运行、网络监控、容灾备份、应急处置等能力。积极采用量子通信安全技术和产品,推动国产自主可控产品在重要领域应用,提升密码基础支撑能力,构建密码支撑体系,加快建设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密码应用系统,完善身份认证和授权管理机制,深化数字政府各领域的密码应用。
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审查制度,以及数据分级管理、风险预警、应急处理等机制,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组建信息安全保障团队,强化日常安全保障和应急响应,开展信息安全风险常态化评估工作,强化内容安全监管及失泄密监管,实现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态势实时监控,保障各类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平稳、高效、安全运行。
3.统一标准规范体系。坚持标准先行,建立健全数字政府标准规范体系,以标准化支撑政府数字化转型。推进全省数字政府建设标准化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地方、行业等相关标准,协调推动标准制定、修订完善、贯彻实施等工作。借鉴国家电子政务标准体系框架,建立健全我省政府数字化转型中的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业务管理、安全运维和技术应用等领域急需的标准规范,推动我省一批地方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定期开展标准实施情况监督和实施效果评估,推动标准规范全面贯彻落实。
4.健全运行维护体系。构建顺畅高效运维机制,统筹各级、各部门运维力量,明确运维对象,细化职责,建立专业团队,提升运维保障能力。加强运维工作常态化管理,完善管理和绩效考核机制,开展绩效评估。建立运维监管平台,优化流程,强化远程运维能力,实现对关键基础设施、各类信息系统的综合管理监控和日常技术支持,快速响应并及时解决信息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和故障,确保关键基础设施和各类信息系统平稳高效运行。
(四)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体系。
1.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纵深发展。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要求,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和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持续优化我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政务服务从政府供给导向向群众需求导向转变,从“线下跑”向“网上办”、“分头办”向“协同办”转变,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实现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互通,跨层级、跨地区、跨部门协同办理,大幅提升行政效能,为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强有力支撑。
(1)升级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升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系统功能,重点强化公共入口、公共支撑、公共通道等基础支撑系统能力,统一身份认证和服务入口,创新服务模式,聚焦用户体验,推进“一次办”“一窗办”改革,加快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完善省政务服务网,通过优化人机交互流程和内部系统交互效能、提升搜索引擎用户体验等措施,全面提升我省网上政务服务能力。
(2)优化一体化政务服务模式。以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为目标,按照“事项精细化、要素模板化、指南标准化、办事场景化”的标准,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面优化再造政务服务流程,形成“全时限、跨区域、多渠道、便捷化”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大力推进省统一受理体系建设,搭建“1+18+10+N”架构模式,即1个省级统一受理平台,18个省辖市(济源示范区)、10个省直管县(市)统一受理系统,N个各级、各部门业务办理系统,打造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统一办理入口,运用5G等技术提供“异地收件、属地办理”的政务服务,创新推行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异地通办”。
大力推进“一件事”主题集成,围绕企业和群众眼中的“一件事”,通过系统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系统性再造办事流程,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办理,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拓展网上办事场景化服务应用,推进“一证通办”“全程网办”“全省通办”“无感智办”,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和水平,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
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实现用户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对服务能力、服务态度、服务效果等进行在线综合评价。建成省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整合咨询、评价、建议、投诉、反馈、便民服务等功能。推进用户专属数字空间建设,为自然人和企业“记录一生、管理一生、服务一生”。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围绕服务方式完备度、服务事项覆盖度、办事指南准确度、在线服务深度和成熟度等,评价各级、各部门网上政务服务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
(3)推进“豫事办”移动服务应用。加强省级统筹和顶层设计,建设我省统一的政务服务移动端官方唯一总入口——“豫事办”,逐步汇聚全省政务服务能力。按国家统一标准规范,将移动端服务资源分批接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全面提升“豫事办”普及率,持续推进事项接入。2020年年底前,实现接入事项超过800个,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完成“豫事办”分厅建设。2021年年底前,实现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能力汇聚,实现统一用户认证、统一界面规范、统一服务提供,全省注册用户超过3500万,接入事项超过1000个。2022年年底前,实现全省注册用户超过5000万,接入事项超过2000个;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注册用户普及率不低于50%,接入事项不低于100个。
(4)线上线下服务融合。推进线上线下服务深度融合,推动政务服务整体联动、全流程在线,做到线上线下一套服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把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结合起来,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推进政务服务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真正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积极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预约查询、证照寄送、在线支付等服务,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
2.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1)完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借鉴国际通行评价标准,对标国家权威指标体系,结合我省实际,持续完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依托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汇聚政务服务、企业开办、建筑许可办理、不动产登记、信贷获取、合同执行、税费缴纳等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指标,定期对营商环境进行分析,建立常态化、数字化、智能化的评估机制,以评促改、以评促优,推动我省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2)拓展优化营商环境举措。从精简审批材料、缩减审批时间、拓宽审批渠道入手,优化我省营商环境,推进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证照分离”等跨层级、跨地区、跨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渠道和企业问题综合协调机制,深入开展“政策落实进万企”活动,提振民营企业信心。对确需保留的审批事项进行流程再造,全面压缩办理时限、提高服务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开展更多一流服务实践,以核心指标排名争先、服务优化提升带动全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3.完善公共服务应用体系。
(1)数字社区应用。强化社区综合管理服务应用,加强信息资源共享、交流、互动。构建覆盖城乡社区,集行政管理、社区事务、便民服务于一体的综合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积极推进社区内部管理电子化和网格化,拓展居民获取社区公共信息和接受公共服务的渠道。推进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精准对接居家和社会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为老年人提供便捷养老服务。
(2)数字健康应用。整合全民健康信息业务应用系统,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服务应用,支撑“互联网+便民惠民”、医疗卫生机构运营等工作开展。升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强电子病历、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医疗健康资源等数据库建设,实现区域医疗服务、养老医疗、医疗保障等信息的共建共享和业务协同,为居民提供“医养护”智慧一体化服务。
(3)数字社保应用。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社保服务“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推进社会保障民生服务应用,推广电子社保卡,实现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间、各相关部门间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同时,加强对社保等相关领域的智能化监管,为我省构建全民社会保障体系提供支撑。
(4)数字医保应用。建设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实现医疗保障数据整合共享和大数据分析应用,为医保民生服务全省通办、全国通办提供支持。加快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积极探索医保电子凭证多码融合应用,实现医保缴费、个人权益查询、资格认证、处方流转、在线办理、便民医疗、就医购药等服务整合,促进服务方式多元化、服务场景广泛化,改善和提高群众就医服务体验。
(5)数字教育应用。推进“互联网+教育”政务服务一体化应用,形成覆盖省级教育系统、整体联动、部门协调、省级统筹“一网办理”的政务服务应用体系。完善我省教育基础信息资源库和教育大数据分析主题信息库,打破各级、各部门之间数据和信息交互壁垒,形成全省教育信息数据资源目录,推进教育数据资源整合应用,实现教育部门与学校数据互通、系统互联、信息整合、业务聚合、服务融合。
(6)数字文旅应用。加快文化场所智能化和云上博物馆建设,为群众提供智慧文化服务。建设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数字化保存、共享和展现历史文化遗产。强化文化传播大数据综合服务应用,推进数字文化服务进社区、进家庭。采集景区、酒店、旅游包车等各旅游主体数据资源,整合相关部门数据,形成统一的旅游基础资源数据库。基于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构建集共享、发布、调度、指挥、决策于一体的智慧旅游应用系统,实现旅游管理、产业监测、智慧调度“一张网”。
(7)数字乡村应用。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要求,汇聚农业自然资源、种质资源、宅基地等各类数据,整合农业农村大数据服务平台和应用系统,统筹推进城乡数字化融合发展。开展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建设试点,培育数字乡村特色小镇。推进乡村数字化治理,强化乡村社会管理能力。持续推动网络扶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利用大数据、互联网手段助力农产品加工投资贸易,为农产品及农业科研成果展示、贸易和推介提供平台,让广大农民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
(8)数字金融应用。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AI等现代技术手段发展普惠金融,进一步缓解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扩大省金融服务共享平台覆盖面,建立覆盖市场监管、税务、信用、社保等政务数据和电力、水、气、暖等公共数据的金融数据资源库,建设具备贷款申请、企业画像、智能匹配、大数据分析等功能的金融业务服务中心,建成全省统一门户、统一用户认证的政银企融资服务总枢纽,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一网通贷”能力,打造“豫正贷”品牌。
(9)数字商务应用。研发推广河南商务(中国〔河南〕自贸试验区)综合信息服务应用,整合审批、监管、服务、风险防控、统计、信息共享等功能,形成一体化的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向企业主体、社会公众实时提供外资、外贸、外经、国内贸易等动态信息服务,全面强化商务系统对外服务和监管能力,提升对外开放综合服务数字化水平。
(10)数字交通应用。研发智慧交通应用,完善交通运输服务大数据平台,形成集资源共享、数据交换、信息存储、综合查询处理、业务分析及支持服务于一体的信息交换共享系统,搭建统一、高标准的网络安全综合防护体系。对接全国多式联运公共信息系统,整合提升多式联运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功能,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跨运输方式的设施联通、信息共享、服务联动。以数据为关键要素赋能交通运输及关联产业,提升交通运输数字化、智慧化水平。
(11)数字住建应用。进一步完善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汇聚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数据信息,形成从业人员、法人和项目特色数据库,逐步实现审批智能化。汇聚相关部门数据资源,融合遥感、城市多维地理等多源信息,推动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应用,建立全流程项目管理大数据生态圈,推进建筑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12)数字税务应用。坚持“起点高、一体化、可持续”的原则,以大数据思维为先导,以工作方式数字化为保障,加快推动税收业务数据化和税收数据业务化,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下纵深推进“数字服务”“数字征管”“数字风险”“数字税政”等公共服务应用,推进涉税数据交换共享,为税收共治和综合治税提供技术支撑。
(五)协同精准的社会治理体系。
1.“互联网+监管”应用。全力推进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建设,打造全省一体化在线监管总门户、总核心、总枢纽,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互联网+监管”系统向上联通对接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向下联通对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互联网+监管”系统,横向联通对接各部门已建监管业务系统,新建监管业务系统依托省级“互联网+监管”系统基础平台构建,逐步实现全省“一网通管”。
(1)统一“互联网+监管”工作门户。整合各级、各部门监管业务系统入口,打造全省统一的监管工作门户,实现工作人员一个门户登录、监管信息一次采集、监管动态一处发布。加快推进政务工作人员用户体系建设,逐步将覆盖范围拓展至全体公职人员,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互联网+监管”系统和省直各部门监管业务系统使用统一用户接口,实现“一次注册、全网通行”。打造掌上监管系统“豫正管”品牌,为全省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提供通用的执法、监管功能,实时掌握全省监管动态。各级、各部门不再新建监管移动端,现有监管移动端逐步整合到“豫正管”平台,在“豫正管”平台整体架构下开展特色执法应用。
(2)深化监管事项清单管理。以“权责明确、规范统一、简约高效、动态调整”为导向,依托监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系统,推进“监管事项入清单、清单之外无监管”,不断规范优化监管事项,实行动态管理。按照系统条线,统一规范监管事项目录和行政检查实施清单,推动全省监管“一个样”,实现监管事项与行政执法事项融合及标准化。
(3)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统筹建设省级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作为省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的抽查事项清单依照监管事项清单梳理制定,抽查活动“照单”开展。抽查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数据与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有机整合,抽查结果信息及时汇聚至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同时在全国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其他平台公示。
(4)探索实行重点监管制度。各级、各部门结合区域和行业风险特点,基于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的监管事项清单,梳理形成本辖区、本部门的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和规则标准,对纳入清单的事项实行全覆盖式重点监管。
(5)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汇聚市场主体行政审批、执法监管、不良失信、举报投诉等相关信用信息,建立完善综合信用库,支撑各级、各部门开展信用监管应用。各级、各部门要综合运用信用分类结果信息,对相关监管对象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并建立企业信用与自然人信用挂钩机制,完善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针对重点监管领域,出台一系列符合我省省情的跨部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扎实推行信用监管模式。
(6)加强非现场监管、联合监管应用。各级、各部门非现场监管资源全部向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汇聚,按需申请部门间非现场监管资源共享调用,提升非现场监管资源利用水平。推动非现场监管与行政执法检查一体化,实现传统现场监管逐步向全天候、全时段、全过程非现场监管转变,提升监管能力,实现精准监管。完善联合监管系统,建立跨层级、跨地区、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协同监管机制,积极开展在线协查协办、移送移交、联合执法等协同监管,做到违法线索互告、监管标准互认、执法结果互通,减少多头重复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件事”。
(7)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应用。依托整合汇聚的监管数据和国家平台的风险预警线索,构建风险预警模型,开展智能分析,及早发现风险隐患,并将风险线索推送到各级、各部门,形成统一的风险预警机制。
2.加强“一网通管”的社会治理应用。
(1)综合城市管理服务应用。充分利用“智慧城市”类建设成果和大数据、云计算、AI等先进技术,整合接入相关部门的业务系统和数据资源,支撑跨层级、跨地区、跨部门业务协同,探索研发地图服务、气象服务、交通保障、应急处置等领域应用,围绕城市动态、环境、交通、保障供应、基础设施等维度直观反映城市运行态势。完善“一网通管”的数据地图服务,聚焦城市运行中的堵点、痛点、盲点,实现对问题的精准响应和处置。推进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应用,用以指导监督、统筹协调、综合评价全省城市综合管理工作,提升全省城市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2)基层网格化管理应用。建设完善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和治理机制,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最大限度整合基层服务管理资源,全面推行“互联网+社会治理”“网格+网络”等服务管理模式,持续提高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完善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应用,推动数据资源共享,健全大数据辅助社会治理决策机制,实现网格化社会治理与数字政府建设深度融合、互为支撑。
(3)社会治理综合分析应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智能化应用,推动现代科技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整合接入相关部门业务系统和社区网格相关数据,完善社会治理数据库。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智慧信访服务应用,强化预警防控综合治理,全面提升预警分析、综合研判、科学决策水平。逐步开展精细化社会治理大数据分析应用,实现社会治理工作精准、高效。
3.建设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应用体系。
(1)生态环境保护智慧应用。完善环境监测网络,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为支撑,利用高分遥感、北斗卫星等地理空间数据,实现对生态要素的监测和预警。建立相关部门之间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实现相关环境数据互通整合,统一纳入省主题数据库。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综合管理平台,依托环保大数据分析应用,整合环境保护、资源调度和排放管理等功能,实现全省环境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和精细化管理。
(2)自然资源保护智慧应用。在现有全省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基础上,整合、规范现有各类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数据,推动形成自然资源“一张图”,为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修复、地质勘查等各项业务提供支撑。建设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强化规划的动态监测预警和实施监督。制定统一的空间基础信息数据共享交换规范和数据接口标准,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全面增强自然资源保护和治理能力。
(3)智慧水利应用。加快推进智慧水利应用,持续完善监测网络,构建涉水信息全要素动态感知的监测、监控体系。强化水利业务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建立感知数据汇集平台和水利视频集控体系,实现监测数据、视频数据、遥感影像等资源的汇集。推进智慧水利应用系统建设,按照构建水利“一张图”的要求,实现涉水时空信息、工程属性信息和动态监测信息的一张图管理、展示、查询、分析,统筹解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问题。
(4)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应用。拓展和完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数字化治理智慧应用功能,推动黄河流域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控智慧应用,提升对大气、水土、生态、汛情等多种环境要素及各种污染源全面感知和实时监控能力,持续完善覆盖全域的前端物联网设施,实现生态环境物联网数据纵向流通、横向贯通、全域联网,促进我省黄河流域经济布局、人口分布和资源环境的空间均衡与协调发展。
(六)科学有效的政府决策体系。
1.建立政务决策支持系统。基于政务大数据分析技术框架,实现全省数据汇聚,建立大数据政务决策支持系统。通过对基础数据的整合、分析、预测、评估,开展专项数据挖掘、分析与可视化展示等大数据应用,在宏观经济、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为管理和决策者提供服务预测、监管评价、运行管理、政策管理等方面的结构性、趋势性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问题,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性、预见性和精准性。
2.推动经济运行大数据分析应用。汇聚重点领域的产业组织、生产能力、生产要素、市场竞争、资源环境等数据,兼顾投资、消费、就业、税收、财政、金融、能源等经济运行监测数据,构建经济运行主题库。建立经济运行大数据分析指标体系和模型,对我省经济运行情况进行深度分析、科学研判。
3.强化应急安全领域决策支撑。基于政务数据“一网通享”平台提供的大数据分析技术框架,通过对大数据的整合、分析、预测、评估,提升政府在疫情防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领域的科学决策能力。
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大数据应用工具和数据积累为基础,整合接入相关领域基础数据信息,强化数据共享,建立大数据疫情防控分析决策模型,为疫情防控态势研判和复工复产提供科学决策支撑。
整合相关部门信息资源,构建省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数据库和应用支撑平台,以及融合地面光纤、卫星通信、窄带无线设备的应急指挥通信网络,形成各级互联互通的智慧化应急指挥信息体系。建设省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完善应急预案、应急调度等功能,提供各类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技术支撑与辅助决策分析功能。
建设公共安全、城市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对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风险源的综合监测预警。建设危险化学品、尾矿库、非煤矿山等监测预警系统,对矿山、危化品等重点区域、重点领域进行实时监控和预警。进一步深化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领域数据共享、省市协同,提升突发事件预警、应急处理和信息报送能力。
4.方便公众参与政府决策。依托我省各类政务网络和平台,及时公开信息,畅通互动渠道,让公民随时查询政府信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参政议政。利用大数据应用开发工具和数据资源,通过动态搜集公众需求,准确掌握社会大众的意愿和期望,提升政府决策公众参与度,提高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的精准化程度。
(七)一体协同的行政管理体系。
1.整合政务协同办公平台。统筹规划各部门非涉密办公系统迁至安全可靠政务云。以功能好用、系统管用、用户爱用为导向,以智慧政府为目标,以共享协同为核心,以组件定制为特色,以业务安全为保障,建成一体化协同办公中台和枢纽,打造全省协同办公“一张网”,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覆盖,未建立办公系统的部门可直接使用,已建办公系统的部门加强对接,全面实现网上办公、掌上办公、协同办公、智慧办公。
2.整合移动办公APP。依托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建设移动端“豫正通”,实现各类公文、业务事项指尖办理,通过全省政务通讯录实现文件传输、联合办理和视频音频会议的快速发起。拓展移动办公能力,在移动端实现指尖办公、执法监管和即时信息查询等功能,构建集约、高效、安全的办公新模式,全面提升办公效能。
五、建设国家(郑州)数据枢纽港
紧紧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抢抓国家建设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战略机遇,按照“立足河南、辐射中部、服务全国”的思路,建设数据汇聚、融合、处理、应用、交易、流通的国家(郑州)数据枢纽港(以下简称数据枢纽港),构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数据湖仓,实现政务、社会、行业、企业等全量数据汇聚共享,促进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河南联动发展,打造我省算力基建领域的基础性工程、新基建标志性工程和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示范节点,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重点推进数据枢纽港数脑、数网、数纽、数链、数盾5大核心工程和数字应用体系建设,加强与数据枢纽港相适配的电力、交通、安全等基础设施建设。
(一)数脑工程。建设数据枢纽港指挥调度中心,构建科学决策、标准规范、合规验证三大体系和指挥调度、运营、监管、适配验证四大中心,实现对数据汇聚、融合、处理、应用、流通的统一指挥调度。
(二)数网工程。加快构建数据枢纽港节点体系“一张网”,形成联接核心节点、分节点、灾备节点的数据枢纽港边云协同节点网络体系,支持各地政务云节点、行业云节点、企业云节点及物联平台分别接入相应的数据枢纽港分节点和核心节点,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各领域数据资源高效有序融通。
(三)数纽工程。加快推进数据枢纽港节点体系算力一体化,建设一体化多云异构计算资源综合调度体系,建设数据枢纽港大数据中心核心节点和分节点公共云及灾备云,实现政务节点、行业节点、企业节点计算、存储能力和网络资源的一体化综合调度,实现算力资源一体化。
(四)数链工程。建设新型数据服务基础设施,汇集政务、社会、行业、企业等全量数据,形成大数据可信流通交易机制,建成政企一体化数据资源体系,加快构建数据要素统一大市场,实现数据枢纽港数据和算力一体化。
(五)数盾工程。按照统一安全防控技术标准,建设覆盖网络、主机、操作系统、数据、应用各层级的纵深防御手段和防控中心,保障数据枢纽港信息安全,实现安全防控一体化。
(六)数字应用体系。建设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文化、数字社会、数字生态等领域数字应用输出港,建立数据枢纽港数据交易中心、数字经济孵化中心、人才培训中心等平台,加快大数据在各领域推广应用,持续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省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着力加强顶层设计和宏观指导。加快构建统筹有力的全省数字政府建设组织体系和各级各部门协同联动的综合协调机制,保障全省数字政府建设顺利推进。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省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负责牵头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研究制定配套政策,统筹做好数字政府建设的业务指导、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估工作,推动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二)机制保障。健全驱动全省数字政府发展的动力机制,汇聚各方面力量,共同培育、持续提升数字政府建设能力。积极探索完善“局+中心+平台+研究院”架构,形成统筹有力、协调有力、支撑有力、推进有力的工作格局。注重典型引路、试点带动,选择基础好、积极性高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作为试点,拓展大数据在智慧城市、政务服务、“一网统管”、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应用,不断提高全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水平。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内部审计,保障数字政府建设达到设计目标要求并发挥应有作用。建立完善数字政府建设绩效评估体系,科学合理设置可量化的绩效考核指标,建立数字政府建设目标责任激励约束机制,增强政府数字化转型内生动力。
(三)制度保障。研究制定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建设运营管理、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政务服务管理、绩效考核等制度。研究制定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业务管理、技术应用和安全管理等方面标准规范,加快构建数字政府建设标准体系。完善大数据管理相关政策法规体系,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规范刚性的制度体系,为全省数字政府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四)资金保障。加强数字政府建设运营相关的政府采购和预算绩效管理,完善财政资金分级投入机制。切实加大数字政府建设资金支持力度,规范数字政府建设相关资金的预算编制和使用管理,确保经费保障到位。积极争取国家部委专项资金支持,吸纳各类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促进政策引导与资本支持有机结合,优先支持数字政府建设重点项目。
(五)人才保障。全面提升公职人员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开展工作的能力和素养,打造一支熟悉政府业务、具备先进大数据管理理念和技术技能、适应数字政府建设需要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创新大数据人才培养、引进和激励机制,储备一批高层次人才,并持续优化人才结构。充分发挥“政研学企”各自作用和优势,鼓励各级、各部门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等开展合作交流,采取专家咨询、委托研究、合作共建等方式,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高水平专家人才支撑。
(六)安全保障。高度重视数字政府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安全系统建设,完善安全保密制度,广泛开展保密教育。围绕数字政府建设,建立权责清晰的安全管理体系,压实主体责任,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要求。加强网络安全检查,筑牢网络安全防线,保障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平稳、高效、安全运行,推动应用与安全协调发展。
编辑:臧小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