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写新时代人大工作新篇章
□河南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晓静 本报通讯员 左小曼
1984年,濮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依法选举产生了市人大常委会,翻开了濮阳市民主法治建设的新篇章。
40年来,历届濮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切,充分发挥两个制度载体的重要作用,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于大事件中、在细微之处,丰富拓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濮阳的生动实践,高质量打造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濮阳样板、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市域典范。
40年来,党的领导统领全局。
中共濮阳市委把人大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布局,先后召开9次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等60余份重要文件,为人大工作定向领航、指引方向,支持和保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行权。
历届濮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中共濮阳市委坚强领导下,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人大履职的全过程各方面,紧扣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全力助推濮阳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濮阳市人大整体工作持续走在全省前列、专项工作在全国具有影响力,谱写了新时代人大工作砥砺奋进的新篇章。
40年来,全过程人民民主活力迸发。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施意见,配套出台公众意见反馈等9项制度,构建具有濮阳特色和辨识度的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积极探索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闭环实施路径,在全省率先实现民生实事代表票决制三级人大全覆盖;建成用好10个省级、30个市级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示范点,12个全过程人民民主主题公园和文化广场,215个乡级、673个村级代表联络站和26个行业代表工作室,家事服务、心灵护航等特色代表工作站38个,实现五级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全员覆盖、全线贯通。
40年来,制定良法保障善治。
《濮阳市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被全国人大赞誉为通过“小步快走”的方式出台的“小切口”立法典范;《濮阳市卫河保护条例》是我省协同立法领域的首次创新实践成果,在全省地方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自2015年濮阳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濮阳市地方立法条例》等14部地方性法规出台,民主法治建设迈出稳健步伐。该市在全省率先创新建立联合起草模式,通过开展调研论证、拓展人大代表参与立法的深度与广度、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民意直通车”作用、坚持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丰富民主审议形式、发挥立法咨询顾问团“智囊”作用等方式,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持续推进备案审查制度化、显性化、常态化,形成“三维立体”法律监督新格局。
40年来,监督助推改革发展。
历届濮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注重监督与支持相统一,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保证人民权力的人民属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人大法律监督与党内监督、检察监督贯通衔接机制,建立“检查报告+问题清单+督促整改”制度,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开展监督,为经济体制改革、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贡献力量;关注民生福祉改善开展监督,为群众关心关注的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等民生问题寻找出路。
40年来,依法决定选举任免。
历届濮阳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部署要求,先后就健全经济体制、推进依法治市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400余项,促进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发展,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和意图变为全市人民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
同时,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选举工作作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形式,通过制定和完善选举法实施细则,不断增强选举、表决的公正性和民主性。该市共依法实施10次乡级、8次县级和8次市级以上人大代表选举,保障人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编辑:赵地